旨在挤掉“水分”的环评变革,会有哪些大动作
接连迎来震撼变局的环评制度,在2019年将有啥新变化?在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被予以原则通过。
环评,即在一个建设项目规划或开发前,对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环评通过方可建设。尚在过渡期内的环评改革“放”开了后,对如何更好地“管”和“服”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被视为卡住环境污染项目、保护环境的一道有力关卡,“环评关键还在于把关和审查是否严格。”
变革的一个重点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照《管理办法》,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实施分类管理和处罚,依法实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尤其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管理方式带来实质性变革。而在《管理办法》出台后,要组织通报一批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形成一批环评信用记分,查处一批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的环评违法行为。
前述会议也向环保业界释放了明确信号:“取消环评资质前置行政许可,绝不意味着不要管理或放松管理。”相对应地,环评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并对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从严监管。确保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诚如配合《管理办法》出台,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同步发布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启用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系统。
变革的另一个重点方向——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另据国办8月初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优化审批方面,对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受理即转评估,加快审批。2019年底前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随着简政放权,全国目前超过八成的项目环评已无需审批。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个月内,全国审批项目环评4.5万个,备案17.9万个;截至6月底,审批项目环评10.1万个,备案50.2万个。迄今,包括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环评机构资质许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内的5项行政许可,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部审批时间已经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近50%,平均约30天左右。
尽管业界以早有讨论,环评制度于2018年底正式迎来重要转折。2018年底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强制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比修订前后的条款不难发现,企业可以自行找技术单位进行环评,从此可以绕过原来获颁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了。
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对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主体责任。细化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标准更明确,更有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而在取消环评资质的同时,环评法也提高了处罚力度。诚如环评文件如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对负主体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即将开始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也会关注“未批先建”等环保问题,查处力度不仅不会减弱,还会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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