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股权结构再次调整 国家电网退出股东行列
12月25日消息,从今天举行的完善南方电网股权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政府、海南省政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完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 推动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批复南方电网理顺股权的方案。根据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
南方电网公司是2002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历经两次股权调整,股权结构持续优化。
本次股权调整之前,南方电网公司的股份结构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38.4%,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32%,国家电网公司持股26.4%,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3.2%。
经过此次调整,国家电网退出股东行列,不再持有南方电网的股份,南方电网的最大股东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改为国务院国资委,并且实现绝对控股,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人寿、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持股比例都有所下降。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指出,南方电网要以理顺股权结构为新契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更好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海南自贸港等重大战略,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深入开展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积极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能力,坚定当好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稳压器”,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表示,南方电网公司将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部署安排,积极按照各股东方要求,做好股权理顺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好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应有贡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经营新局面,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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