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1月3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防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切断生活垃圾病毒源传播途径,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疫情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一要强化生活垃圾安全收集,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工作对接,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防止医疗废弃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安全处理水平。二要确保生活垃圾安全运输,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生活垃圾运输时间、频次和路线,做到专车运输、密闭运输,对清运车辆、转运设备等及时消毒灭菌。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站作业程序,作业前后至少进行一次彻底消毒。三要规范生活垃圾处置监管,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无害化作业相关标准规范,作业区每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消毒,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清运车辆驶入处理场(厂)后应严格遵守场(厂)区规定,规范作业过程,配合做好全车消杀工作,驾驶员非必要不下车。四要落实作业人员防控措施,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培训,积极调配防护用品,指导正确使用,对工作用具、人员宿舍、临时休息场所等做好日常消毒,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人员自身安全。
《通知》指出,要健全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特殊情况下应急处置保障。西安市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整体提高生活垃圾消杀等级和一线作业人员防护等级。西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应急接收处置普通医疗废弃物和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涉疫垃圾时,要督促协调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优先安排涉疫垃圾入炉焚烧,尽可能缩短暂存时间,做到随到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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